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等級設置分為高級、中級和初級,每個等級都有各自的報考條件和職業發展路徑。以下將從報考條件、考試科目、成績管理以及證書用途等方面,對中級和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進行詳細區分。

一、報考條件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4年;其他專業中專學歷需滿5年。
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2年;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需滿3年。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5年;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需滿6年。
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3年;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需滿4年。
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2年;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需滿3年。
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1年;其他專業碩士學位需滿2年。
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1年。
已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滿3年。
注意:如符合中級報考條件,建議直接報考。中專畢業生需先取得初級證書并積累工作經驗后方可報考中級。
二、成績管理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考試成績實行2年滾動管理,需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考試成績實行4年滾動管理,需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免試1個科目者需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剩余科目;免試2個科目者需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剩余科目。
三、考試科目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共考2科:《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共考4科:《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其中,《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涵蓋7個專業方向。
四、證書用途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可申請跨區域認可,執業單位規模由各地依法制定。取得證書即視為具備助理工程師職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全國范圍內有效,持證者可在各類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等單位中執業。
取得證書即視為工程師職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企業招聘中常提及的“具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通常指中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