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給他人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 )。A行政責任B民事責任C刑事責任D補償責任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給他人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 )。
A 行政責任
B 民事責任
C 刑事責任
D 補償責任
答案:B
解析:
民事責任是指責任主體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定造成民事損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強制其進行民事賠償的一種法律責任。《安全生產法》第一百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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