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動火作業是指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進行的動火作業,包括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以及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源罐區防火堤內的動火作業?。?
?特級動火作業是指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進行的動火作業,包括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以及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源罐區防火堤內的動火作業?。?
具體定義和范圍
特級動火作業的定義和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進行的動火作業?,包括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
?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源罐區防火堤內的動火作業?。
安全管理要求
為了確保特級動火作業的安全,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并進行動火分析,確保各項指標合格。
?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并在動火期間隨時進行監測。
?將動火設備與生產系統徹底斷開或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在盛過危險化學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上動火作業時?,應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遇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原則上禁止露天動火作業。
?在鐵路沿線(25米以內)進行動火作業時?,遇裝有危險化學品的火車通過或停留時,應立即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