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218,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是我國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域的一項重要標準。它規定了辨識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依據和方法,對于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GB18218標準的相關內容。
標準名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標準編號:GB18218
實施日期: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替代標準:替代了之前的GB18218-2009版本
歸口單位: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GB18218標準適用于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但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但這些設施和工廠中處理非放射性物質的部門除外)
軍事設施
采礦業(但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加工工藝及儲存活動除外)
危險化學品的廠外運輸(包括鐵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運輸方式)
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活動
GB18218標準主要依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具體辨識依據和方法如下:
危險化學品名稱及其臨界量:標準中詳細列出了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及其對應的臨界量。若單元中的危險化學品數量等于或超過該臨界量,則該單元被定為重大危險源。
危險化學品類別及其臨界量:對于未在標準中明確列出的危險化學品,可根據其危險性分類及說明,確定其臨界量。標準中提供了詳細的危險性分類方法和臨界量確定原則。
辨識單元劃分:標準將辨識單元劃分為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具有明顯防火間距和相對獨立的功能的原則劃分;儲存單元則根據防火堤等設施進行劃分。對于罐式集裝箱、汽車槽車等可移動設備,如作為固定設施進行管理,應與固定設施一體進行辨識。
辨識指標計算:當單元內存在多種危險化學品時,需按照一定公式計算辨識指標。若辨識指標滿足一定條件,則該單元被定為重大危險源。
與之前的GB18218-2009版本相比,GB18218-2018版本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
取消了原重大危險源單元邊緣距離小于500m劃分的要求。
將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單元重大危險源和儲存單元重大危險源。
修改了辨識危險化學品的危險類別分類方法。
增加了對混合物的辨識。
增加了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的確定方式。
增加了重大危險源的分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