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更改注冊專業次數沒有限制。
咨詢:若因為工作變動,需要變更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專業,該怎么辦?能改幾次專業呢?取得的證書是2018年的,不分專業。
回復: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更改注冊專業次數沒有限制。
內容來源: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