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設計文件: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定期檢驗記錄: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通過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檔案,確保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數據和信息得到完整記錄,便于后續的管理和維護。
考試科目: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 特種設備達標和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