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免的告知備案.介紹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 的勞動合同。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
高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免的告知備案.介紹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