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結合本單位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有關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如生產、技術、設備、安全、行政、人事、財務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預案編制工作組中應邀請相關救援隊伍以及周邊相關企業、單位或社區代表參加。
2、風險評估
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辨識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別;分析各種事故類別發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響范圍;評估確定相應事故類別的風險等級。
3、應急資源調查
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單位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自己。針對生產過程及存在的風險可采取的監測、監控、報警手段;--監控。上級單位、當地政府及周邊企業可提供的應急資源;-應急。可協調使用的醫療、消防、專業搶險救援機構及其他社會化應急救援力量。--救援
4、應急預案評審
評審: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可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有現場處置經驗的專家。
論證:可通過推演的方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