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師分3個等級。分別為:高級、中級、初級。高級注安評價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注安師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等。
注安師是中級還是初級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一般應按照專業類別考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實務》2個科目。目前只有北京、浙江、安徽、重慶、貴州等省市組織了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暫未實施考試的省份,有關事宜建議咨詢當地應急管理廳。
中級注安師: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如果您符合中級注安報名條件,建議直接先考中級。中級注安師報名有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其中報名最低學歷標準為大專學歷,只要再滿足相應的工作年限要求就可以直接報名中級注安師。
中級注安報考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考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一、考全科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二、免試條件(免兩科/一科)
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三、增報專業條件
已經取得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可免試公共科目。
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