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
【頒布日期】2007-06-01
【實施日期】2007-10-01
《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已經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
會議于 2007 年 5 月 31 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七年六月一日
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
(2007 年 5 月 31 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
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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