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單位李四2013 年1 月上班,2017 年9 月,施工單位以李四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勝任工作為由將其解雇。當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00 元,李四前12 個月平均工資10000元,上半年月工資5000 元,如李四不愿意回單位上班,可主張( )賠償金。A50000 元B45000C90000 元D250
中級注安師-法規單選題
某施工單位李四2013 年1 月上班,2017 年9 月,施工單位以李四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勝任工作為由將其解雇。當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00 元,李四前12 個月平均工資10000元,上半年月工資5000 元,如李四不愿意回單位上班,可主張( )賠償金。
A 50000 元
B 45000
C 90000 元
D 25000 元
答案:C
解析:
(1)李四工作時間4 年8 個月,經濟補償的標準為5(4+1)個月,由于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將其解雇系違法解除,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標準為經濟補償標準的2 倍。應適用賠償金為10(5*2)個月;(2)月工資應按前12 個月平均工資10000 元而不按上半年月工資5000 元確定;(3)由于該10000 元月工資超出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0 元)三倍,應按三倍封頂計取,即9000(3000*3)元;(4)9000×10=90000 元。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時,勞動者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賠償;但不能一并適用。
微信掃描上方“注冊安全工程師做題寶”小程序二維碼,立即使用免費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