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七條規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第十一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第二十四條規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制定。 有關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事宜,建議您咨詢當地省級應急管理部門。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二)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三)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 申請人受到刑事處罰執行(含緩期執行)完畢后,符合上述申請注冊條件的,屆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具體要求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注冊說明(參考網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