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從事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銷售、儲存和運輸等活動,不涉及實際的生產制造過程。
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從事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銷售、儲存和運輸等活動,不涉及實際的生產制造過程。其業務性質和安全管理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業務性質
?采購?:從供應商處采購危險化學品。
?銷售?: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客戶。
?儲存?:確保危險化學品在倉庫中的安全存放,防止泄漏、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運輸?: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運輸規定,確保運輸車輛的安全性和駕駛員的專業性。
安全管理重點
?儲存安全?:確保危險化學品在倉庫中的安全存放,防止泄漏、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運輸安全?:在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過程中,需嚴格遵守相關運輸規定,確保運輸車輛的安全性和駕駛員的專業性。
?經營許可?: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許可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要求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經營場所?: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需符合相關標準。
?人員培訓?: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應急預案?: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申請流程
?申請條件?:申請人需提交其符合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經營場所、儲存設施、從業人員資質等。
?審查流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審查,并對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
?審批時間?: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