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人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10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2024年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浙江考區擬合格人員承諾情況予以公示 (名單附后)。
名單所列人員在考試報考時均簽署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承諾書》,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考試報考條件,承諾所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公示期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集中受理對擬合格人員承諾情況的監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如有異議請撥打舉報電話:0571-87228751,87058267,舉報材料請發送電子郵箱:zjzash@126.com。
友情提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主管部門將抽查擬合格人員考試資格,請接到通知后及時配合,以確保后續資格證書相關工作順利實施。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4年12月26日
總之,2024 年浙江中級注安考試擬合格人員承諾情況公示是考試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它為考生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也為行業選拔出真正具備專業素養和誠信品質的人才。希望各位擬合格人員能夠積極配合公示期間的各項核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于廣大考生來說,無論此次考試結果怎樣,都應將其視為一次寶貴的經驗積累。未合格的考生不要氣餒,繼續努力提升自己;合格的考生則要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踐行承諾,為浙江地區的安全生產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共同推動行業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