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考試名稱 | 2024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 |
1.發(fā)布報名公告 | 6月17日 |
2.網上提交信息 | 6月21日9時-7月1日18時 |
3.網上資格審核 | 6月21日9時-7月2日18時 (僅正常上班時間進行審核) |
4.網上繳費 | 6月21日9時-7月3日24時 (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5.準考證打印 | 10月22日9時-10月25日24時 |
6.考試 | 10月26、27日 |
7.成績發(fā)布 | 12月下旬(僅為預計時間) |
8.資格復核 | 成績發(fā)布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9.領取證書 | 資格復核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二、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須本人按照《考試報名操作流程》(詳見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完成報名操作,填報和提交的信息應真實、客觀。
1.注冊:訪問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網上注冊需填報用戶基本信息:用戶名、密碼、真實姓名、證件類型(身份證、社保卡、護照等)、證件號碼、照片、郵箱、電話。報考人員需牢記用戶名及密碼,并確保身份證號、姓名、郵箱和手機信息完整準確。
2.完善賬號信息:首先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系統(tǒng)彈出照片上傳成功的提示后,進入個人中心進行數據完善,依次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維護”、“學歷信息維護”、“學位信息維護”、“工作經歷維護”、“聯(lián)系方式及密保問題維護”等,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注意:核查未通過或者需現(xiàn)場核查的學歷或學位不會影響后續(xù)報名,可先進行報考信息填寫,在資格核查時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現(xiàn)場核查”、“核查不通過”并且未在考試內使用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可以自行刪除。
3.填寫報考信息:選擇相應的報考考試進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務必保證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及科目信息準確。報考全科時,輸入學位和專業(yè)工作年限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報免試科目時,必須滿足專業(yè)職務、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設置“省外考生考區(qū)”、“西寧市考區(qū)”、“海東市考區(qū)”、“海北州考區(qū)”、“海南州考區(qū)”、“海西州考區(qū)”六個考區(qū),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考前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qū),原則上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外考生考區(qū)”,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qū)”,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qū)”。
4.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審查項。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已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于核查。)
系統(tǒng)沒有自動核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證明材料步驟:
(1)人員范圍及上傳材料:
①不適用/不使用/撤回承諾的:從事安全生產業(yè)務年限的證明;
②不能自動核查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③核查不通過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④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yè)或使用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⑤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職稱證書;
⑥報考級別為“免一科”的:安全工程專業(yè)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yè)認證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zhí)崆鞍才藕抿炞C/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2)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6.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7.報名成功: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節(jié)選自人社部令第31號)
第六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經提醒仍不按規(guī)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
(三) 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guī)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四)未在規(guī)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規(guī)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七)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八)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tǒng)設施的;
(九)未按規(guī)定使用考試系統(tǒng),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七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八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九條 應試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xù)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條 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證書簽發(fā)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按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處理。
第十一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fā)現(xiàn)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考試機構或者考試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第八條處理。
第十二條 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建立,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四、報考人員須認同并嚴格遵守本網站報名協(xié)議。
1.確保報名信息完整、準確,如發(fā)現(xiàn)虛假信息,將取消考試資格。已通過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將收回證書;
2.報名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半年內的白色底片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注冊過的老考生無需更換照片;
3.報名時須使用18位身份證號;
4.報名信息確認前應認真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和科目信息準確無誤,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將不得自行修改;
5.為保證您報名順暢,建議使用IE10及以上瀏覽器,也可選擇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或谷歌瀏覽器,報名時如遇技術方面的問題,請撥打技術支持電話:962121(上班時間接聽);
6.報名前須認真閱讀《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
7.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未完成不可以報考,但是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xù)報名,先填寫報名信息,保存成功后上傳相關學歷認證報告。
8.填寫報考信息時“報考條件”、“學歷”、“允許報名專業(yè)”、“專業(yè)年限”字段涉及到系統(tǒng)自動審核問題,請考生仔細、如實填寫,如果系統(tǒng)審核未過,請仔細檢查這四個字段是否填寫錯誤。
9.考生需將報名表及承諾書打印后自己留存,以便后期考后復核使用。
10.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后,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
11.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的有效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fā)送至任一有效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修改聯(lián)系方式信息。
12.報考人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考試和考場管理相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檢查和監(jiān)督,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13.資格復核:2024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待成績公布后,考試中心會同行業(yè)主管部門將對本年度成績合格擬取得合格證書人員進行考后資格的復核工作,請及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相關公告,按時進行復核,逾期將影響證書發(fā)放。
14.更多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可訪問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專欄”《關于2024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安排的通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