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四條,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問題:領導好,我是一名在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從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已經取得化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并已經在公司注冊,根據《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這樣的話,我還需要單獨參加福州市應急管理協會舉辦的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證書嗎?
回復: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第十四條,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人員,表明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可視為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內容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