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相應專業(yè)類別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2018年1月1日起2年內,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2018年1月1日起5年內達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咨詢:本企業(yè)為金屬冶煉企業(yè),附產品有危險化學品,并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危化品,請問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時是應該配金屬冶煉方向,還是化工安全類
回復: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相應專業(yè)類別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2018年1月1日起2年內,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2018年1月1日起5年內達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回復單位: 人事司
內容來源: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