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人員(含各級政府機關公職人員)不予注冊。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長期有效,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具體要求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及注冊說明。
咨詢:1、國家安監總局以前發文有安監執法崗位津貼,但是很多地方后來都沒有執行,在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后是否會有相應的應急津貼?能否適當提高應急管理監管監察執法干部職工的待遇。 2、國家鼓勵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在應急管理系統考取證件后無法注冊,能否在政策方面給予一定的鼓勵和支持。
回復:您好!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津貼符合發放要求的按照規定繼續發放。二、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二)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三)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 未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人員(含各級政府機關公職人員)不予注冊。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長期有效,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具體要求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及注冊說明。回復單位: 人事司
內容來源: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