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中包含經營業務,并且經費來源屬于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屬于生產經營單位。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分工負責解釋。”
咨詢:我在事業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工作,想咨詢一下考了注安師證事業單位可以聘用嗎?是否可以注冊?不可以注冊的話會不會影響聘用?
回復:您好!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二)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三)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中包含經營業務,并且經費來源屬于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屬于生產經營單位。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分工負責解釋。”有關職稱事宜,詳情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回復單位: 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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