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2)對于某一種或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3)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