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家對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介紹1)禁止用人單位安排未成年工(年滿 16 周歲未滿 18 周歲)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
2)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注: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 16 周歲的未成年人。
二、國家對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介紹
1)禁止用人單位安排未成年工(年滿 16 周歲未滿 18 周歲)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
2)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注: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 16 周歲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