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標準為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
合法解除/終止
補償(隨時解除除外)
違法解除/終止
賠償=補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