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造成人員傷害和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
第一類危險源
(1)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
(2)決定了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發生事故的后果越嚴重,例如:炸藥、旋轉的飛輪。
第二類危險源
(1)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2)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
(3)決定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它出現得越頻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