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和水系滅火劑;2)氣體滅火劑;3)泡沫滅火劑;4)干粉滅火劑
2.滅火器種類及其使用范圍
1)清水滅火器—冷卻滅火
清水滅火器適用于撲救可燃固體物質火災,即A類火災。不能用水撲滅的火災主要包括: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體的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等。苯類、酮類、脂類、醚類及丙烯腈等大容量儲罐。
(2)遇水產生燃燒物的火災,如金屬鉀、鈉、碳化鈣等應用砂土。
(3)硫酸、鹽酸和硝酸引發的火災,不能用水流沖擊。
(4)電氣火災未切斷電源前不能用水撲救。
(5)高溫狀態下化工設備的火災不能用水撲救。
2)泡沫滅火器—隔離滅火
泡沫滅火器適合撲救脂類、石油產品等B類火災以及木材等A類物質的初起火災,但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3)酸堿滅火器—一定不能選
4)二氧化碳滅火器—窒息滅火、清潔類滅火劑
5)干粉滅火器—化學抑制滅火
通過抑制作用滅火,按使用范圍可分為普通干粉和多用干粉兩大類。
普通干粉(BC干粉),用于撲滅可燃液體、氣體以及帶電設備火災
多用干粉(ABC干粉),適用于撲救可燃、可燃氣體和帶電設備的火災,還適用于撲救一般固體物質火災。(關鍵詞:磷酸鹽)
專用干粉也稱D類干粉,指適用于撲救D類火災的干粉。
更適宜于撲救600V 以下帶電電器、貴重設備、圖書檔案、精密儀器儀表的初期火災,以及一般可燃液體的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