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閥介紹安全閥
(一) 安全閥的設置
1.每臺鍋爐至少應當裝設 2 個安全閥(包括鍋筒和過熱器安全閥),符合下列規定的,可只裝設 1 個安全閥:
(1) 額定蒸發量s0.5t/h 的蒸汽鍋爐
(2)額定蒸發量s4t/h 且裝設可靠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的蒸汽鍋爐
(3)額定熱功率s2.8MW 的熱水鍋爐
(二)安全閥的安裝
1.安全閥應當鉛直安裝,并且應當安裝
安全閥介紹
安全閥
(一) 安全閥的設置
1.每臺鍋爐至少應當裝設 2 個安全閥(包括鍋筒和過熱器安全閥),符合下列規定的,可只裝設 1 個安全閥:
(1) 額定蒸發量s0.5t/h 的蒸汽鍋爐
(2)額定蒸發量s4t/h 且裝設可靠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的蒸汽鍋爐
(3)額定熱功率s2.8MW 的熱水鍋爐
(二)安全閥的安裝
1.安全閥應當鉛直安裝,并且應當安裝在鍋筒、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集箱)之間,不應當裝設閥門和取用介質的管路。
2.多個安全閥如果共同裝在一個與鍋簡直接相連的短管上,短管的流通截面積應不小于所有安全閥的流通截面積之和。3.采用螺紋連接的彈簧安全閥時,安全閥應與帶有螺紋的短管相連接,而短管與鍋筒或集箱筒體的連接應采用焊接結構。
(三)安全閥的校驗
1.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 1 次,校驗一般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
2.如果現場校驗有困難或者對安全閥進行修理后,可以在安全閥校驗臺上進行,校驗后的安全閥在搬運或者安裝過程中,不能摔、砸、碰撞
3.新安裝的鍋爐或者安全閥檢修、更換后,應當校驗其整定壓力和密封性。
4.安全閥經過校驗后,應當加鎖或者鉛封
5.控制式安全閥應當分別進行控制回路可靠性試驗和開啟性能檢驗。
6.安全閥整定壓力、密封性等檢驗結果應當記入鍋爐安全技術檔案。
(四)鍋爐運行中安全閥的使用
1.鍋爐運行中安全閥應當定期進行排放試驗,電站鍋爐安全閥每年進行 1 次,對控制式安全閥,使用單位應當定期對控制系統進行試驗。
2.鍋爐運行中安全閥不允許解列,不允許提高安全閥的整定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