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使用安全管理介紹
鍋爐使用安全管理介紹
(一)使用許可廠家的合格產品 | 制造單位必須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的單位,必須取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
(二)登記建檔 | 正式使用前必須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登記,經審查批準登記建檔、取得使用證方可使用。使用單位應保存各流程的技術資料。 |
(三)專責管理 | 建立完整的管理機構,單位技術負責人對安全管理負責指定專業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設置專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逐臺落實安全責任人。 |
(四)建立制度 | 管理制度應包括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兩個方面。 |
(五)持證上崗 | 司爐、水質化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
(六)定期檢驗 | 定期對鍋爐承壓部件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檢查,或做必要的試驗。按照檢驗周期向取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核準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
(七)監控水質 | 水中雜質會使鍋爐結垢、腐蝕及產生汽水共騰,降低鍋爐效率、壽命及供汽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