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備戰2024年中級注安師資格考試的征途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為核心科目之一,其復雜性與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應急預案演練作為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不僅考驗著考生對法律法規的深入理解,更要求具備將知識靈活應用于實際情境的能力。面對這一模塊中眾多易混易錯的知識點,我們需以嚴謹的態度,細致梳理,尤其要警惕那些在日常學習與工作中容易忽視的細節。
第六章第八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考點 :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 2 年組織 1 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 1 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習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下列單位中應至少每半年組織 1 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是()。
A.礦山
B.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
C.城市軌道交通運營
D.建筑施工單位
E.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ABCD
第六章第八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綜上所述,應急預案演練作為中級注安師知識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掌握程度直接影響到個人在職業生涯中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與效率。因此,在備考過程中,我們不僅要熟記相關法律法規條文,更要通過案例分析、模擬演練等方式,加深對預案制定、執行、評估全鏈條的理解。只有這樣,才能在2024年的中級注安師考試中,面對《法規》科目中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相關題目時,做到胸有成竹,游刃有余,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增添一份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