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第三節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
考點二: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考頻 2 次)
(一)動火作業定義及分級
1.動火作業定義
在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施以外的禁火區內從事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
包括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噴砂機等進行的作業。
2.動火作業分級
固定動火區外的動火作業分為特級動火、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三個級別;遇節假日、公休日、夜間或其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特級動火作業: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進行的動火作業(包括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源罐區防火堤內的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作業: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的除特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
二級動火作業:除特級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二)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作業票管理
安全作業票種類 |
| 辦理部門 | 審批部門(人) |
動火安全作業票 | 特級動火作業 | 危險化學品企業 | 主管領導 |
一級動火作業 | 安全管理部門 | ||
二級動火作業 | 所在基層單位 |
特級、一級動火安全作業票有效期不應超過 8h;二級動火安全作業票有效期不應超過 72h。
當考生們對"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掌握,這份知識將成為他們職業生涯中的寶貴財富,不僅在考試中助力他們脫穎而出,還能在實際工作中發揮關鍵作用。中科建安始終與考生并肩作戰,用專業的知識和貼心的服務,陪伴他們走過這段備考之旅,共同邁向成功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