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
1.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特點
(1)人員密集,易引發安全問題。
(2)早晚客流高峰期,易發生安全問題。
(3)是道路客運安全生產的源頭。
(4)易發生交通事故及治安、公共安全等安全問題。
2.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基本要求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第七條規定,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第十四條規定,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汽車客運站應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下同)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人員配備。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 (2019) 13 號)第十四條規定: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持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
3)人員要求。
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
a.應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正常水平;
b.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
c.忠于職守,勇于負責,處理果斷,辦事認真;
d.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的專業知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技能。
a.應掌握日常安全管理知識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基礎知識;
b.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c.應熟悉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要求,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運用到實際安全管理中,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應熟悉人員救護、消防、應急救援等其他方面的相關知識。
③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的資歷: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具備企業基層相關工作經驗,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生產責任制
汽車客運站的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下同)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的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
1)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①研究制訂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目標的方案,部署、督促相關部門按要求組織制訂,并對具體的計劃和目標進行審議、確定。
②組織制訂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部署并督促相關部門落實。
③組織制定或者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④檢查本公司生產、作業的安全條件,以及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及整改效果。
⑤按規定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⑥研究、部署職業病防治措施。
⑦制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計劃,督促相關部門組織落實。組織相關部門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⑧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⑨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安排部署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和布置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可與安全生產例會一并召開。發生重、特大道路客運生產安全事故、本單位發生站內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在本單位發出的營運客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或者安全生產例會進行分析通報,并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生產例會應當有會議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 個月。
⑩每次會議要跟蹤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
?負責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大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工作方案,組織、部署相關部門實施;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制定措施,督促相關部門予以處理和解決。
?對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組織調查與分析;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生產、技術、設備、管理等方面查找事故發生的原因、責任,并制定措施,對責任者做出處理決定。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布考核和獎懲情況。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體系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第七條規定,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體系,包括綜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及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③安全會議制度;
④安全費用管理制度;
⑤安全例檢制度;
⑥檔案管理制度;
⑦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⑧危險品查堵制度;
⑨出站安全檢查制度;
⑩危險源管理制度;
?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②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③安全考核與獎懲制度;
④進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3)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設備管理制度;
②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③站內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⑤進站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①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②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投入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 1.5%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建立獨立的臺賬,專款專用。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宣傳和安全獎勵、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配備維護保養和應急救援演練、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工作、推廣應用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第十七條規定,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從業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汽車客運站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 24 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 12 學時,汽車客運站接收實習學生的,應當將實習學生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汽車客運站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危險品查堵崗位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參加常見危險品識別與處置、安全檢查設備使用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經汽車客運站經營者考核合格;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崗位工作要求,不得開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可自主開展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也可委托對外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業務的機構或者其他汽車客運站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當有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36 個月。
3.汽車客運站旅客流線組織
4.汽車客運站旅客及車輛安全管理
(1)總體要求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第八條規定,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客運站的人員和行李物品、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載營運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營運客車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營運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檢查,如檢查是否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確保運輸車輛及乘客的安全
2)進站運營車輛的安全檢查,如檢查車輛性能、車況、車貌、是否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
3)其他項目的安全檢查,如客車營運人員從業資格的檢查、流行疾病的預防檢查等。
(2)車輛安全管理
1)車輛安全例行檢查。
在車輛管理方面,汽車客運站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的規定,對本單位始發的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對車輛外觀、安全裝置(如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照明及信號裝置、風窗玻璃刮水器、輪胎、懸架及隨車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不能漏檢(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安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出站經營。
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與營運客車的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為非替代關系。
①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人員、設施設備配置汽車客運站應《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的規定配備從事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以下簡稱安全例檢人員)、設施設備。
a)安全例檢人員配備。
汽車客運站應當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營運客車結構、檢查方法和相關技術標準,并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b)設施設備配備。
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具備防風、防雨、防曬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風等條件,并設有“安全例檢”文字標志和“5km/h”限速標志。
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設有地溝或者車輛舉升裝置,地溝的長度應不小于營運客車最大允許長度的 1.1 倍,寬度不小于 0.65m,深度不小于 1.3m。地溝內應安裝照明設施和安全電源。
對于三級及以上的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應采用計算機管理系統,具有車輛信息登錄、檢查數據存儲、檢查信息查詢、檢查報告生成、人工錄入等功能。
②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要求. 汽車客運站應按照《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的規定,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a.客運站應與進入該站的營運客車所屬客運經營者簽訂營運客車進站協議,明確雙方關于安全例檢的責任和權力,并嚴格履行協議。
b.客運班線單程營運里程小于 800km 的客運班車和往返營運時間不超過 24h 的營運班車,實行每日檢查一次;客運班線單程營運里程在 800km(含)以上的客運班車和往返營運時間在 24h(含)以上的營運班車,實行每個單程檢查一次。未經安全例檢或安全例檢不合格的營運客車,客運站不得排班發車,駕駛人不得用其運送旅客。
c.客運站應設立安全例檢機構,負責安全例檢的組織實施,例檢機構應建立健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和監督機制等,保障安全例檢工作正常有效運行。
d.配備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熟悉客運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參加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崗前專項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e.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在完成安全例行檢查后,填寫“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報告單”
f.汽車客運站應當建立健全安全例行檢查臺賬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個月。
g.“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合格通知單”24h 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后才準予報班。
2)報班管理。
汽車客運站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配備汽車安全檢查臺,對報班的運營客車進行安全檢查。
汽車客運站在客運經營者對運營客車自檢基礎上,應嚴格執行車輛進出站安全檢查制度,對營運客車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客運標志牌、“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合格通知單”和駕駛員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單證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后方可準予報班、發班,汽車客運站應當建立健全營運客車報班記錄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個月。
3)應班管理。
汽車客運站對運營車輛應進行應班管理,保證運營車輛手續齊備,車況良好,并保證客運站發車正班率、正點率符合標準。
4)客車出站檢查。
等級汽車客運站應按照《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范》(交運規(2019)13 號)的要求,對營運客車出站進行檢查。
①汽車客運站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配備出站檢查工作人員,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營運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②出站客車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檢查出站客車報班手續是否完備,確保客車出站前“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客運標志牌等單證經過客運站查驗且合格;
b.核驗每一名當班駕駛員持有的從業資格證、機動車駕駛證,確保受檢駕駛員與報班的駕駛員一致;
c.清點客車載客人數,確保客車不超載出站,如發現客車有超載行為,應當立即制止,并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d.檢查裝有安全帶的客車乘客安全帶系扣情況,確保客車出站時所有乘客均已系好安全帶。
③鼓勵汽車客運站在報班、出站環節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營運客車、駕駛員有關單證一致性查驗,提升查驗效率。
④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營運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見表 5-4)上進行記錄,并經出站檢查人員和受檢客車當班駕駛員簽字確認。“出站登記表”保存期不少于 3 個月。
(3)旅客及其行李物品安全管理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票實名制管理制度及危險品查堵制度,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采取切實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俗稱“三品”)進站上車。
1)客票實名制管理。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一類、二類客運班線實行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以下統稱實名制管理)。
②汽車客運站應嚴格按有關規定檢票,做到問候、檢票、指引乘車位。按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要求,對于一類、二類客運班線,汽車客運站應當實行客票實名查驗,對旅客乘坐實名制管理的客運班線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者票、人、證不一致的,不得允許其乘車,禁止客票和身份證件不符或無票人員進入發車場。
③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實行實名制管理所登記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車信息,除應當依公安機關的要求向其如實提供外,應當予以保密。對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車信息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 年,涉及視頻圖像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90 日。
④汽車客運站應當針對客流高峰、惡劣天氣及設備系統故障、重大活動等特殊情況下實名制管理的特點,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
5.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1)車場安全管理
(2)消防設施安全管理
(3)站房安全管理
(4)設施設備的合理使用
1)使用要求。
2)保養和維護。
設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普遍實行“三級保養制”,即日常保養、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
①日常保養是由操作人員每天對設備進行的保養。其主要內容有:班前班后檢查、擦拭,潤滑設施設備的各個部位,使設施設備保持清潔潤滑;操作過程中認真檢查設施設備運轉情況,及時排除細小故障,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②一級保養是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為輔,對設備有關部位進行局部和重點拆卸、檢查、清洗,疏通油路,調整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各部位等。
③二級保養是以維修人員為主,操作人員參加,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復磨損件,對潤滑系統進行清洗、換油,對電氣系統進行檢查、修理,局部恢復精度。
3)檢查與修理。
①檢查。
a.日常檢查
b.定期檢查
c.修前檢查
②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