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第十四節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
考點 1: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考頻 7 次)
(一)動火作業定義及分級
1.動火作業定義
在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施以外的禁火區內從事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包括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噴砂機等進行的作業。
2.動火作業分級
固定動火區外的動火作業分為特級動火、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三個級別;遇節假日、公休日、夜間或其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特級動火作業: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進行的動火作業(包括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源罐區防火堤內的動火作業。
一級動火作業: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的除特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
二級動火作業:除特級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生產裝置或系統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批準,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單位 | 特級動火作業區域 | 一級動火作業區域 | 二級動火作業區域 |
甲烷化分廠 | 運行的甲烷化裝置 | 停車檢修的甲烷化裝置 | 廠區外東側空地 |
(二)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作業票管理
安全作業票種類 | 辦理部門 | 審批部門(人) | |
動火安全作業票 | 特級動火作業 | 危險化學品企業 | 主管領導 |
一級動火作業 | 安全管理部門 | ||
二級動火作業 | 所在基層單位 |
特級、一級動火安全作業票有效期不應超過 8h;二級動火安全作業票有效期不應超過72h。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是安全生產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也是中級注安考試中的重要考點。中科建安通過詳盡的知識點總結,為考生提供了豐富的學習資源和實用的指導建議。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充分利用這些資源,深入理解并掌握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的要點。同時,也期待考生在未來的職業生涯中,能夠將這些知識轉化為實踐行動,為企業的安全生產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