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安全生產行政法規
第四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考點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定(考頻 3 次)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第九十七條 監控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藥品和農藥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法律、行政法規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危險化學品容器屬于特種設備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歷年真題
下列危險物品中,不適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是()。
A.氧化劑
B.放射性物質
C.毒性物質
D.壓縮天然氣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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