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安考試僅剩下兩個月的時間,大部分考生已經進入考前階段。在此階段,考生需牢記知識,中科建安整理了安全工程師案例《化工安全》練習題,一起來學習吧。
【案例題】
背景資料:
2012 年 8 月 2 日,某廠油罐區的 2 號汽油罐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 2 人死亡、3 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 320 萬元。該油罐為拱頂罐,容量 200m3。油罐進油管從罐頂接入罐內,但未伸到罐底。罐內原有液位計,因失靈已拆除。2012 年 7 月 25 日,油罐完成了清罐檢修。8 月 2 日 8 時,開始給油罐輸油,汽油從罐頂輸油時進油管內流速為 2.3~2.5m/s,導致汽油在罐內發生了劇烈噴濺,隨即著火爆炸。爆炸把整個罐頂拋離油罐。現場人員滅火時發現泡沫發生器不出泡沫,匆忙中用水槍滅火,導致火勢擴大。消防隊到達后,用泡沫撲滅了火災。事故發生后,在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現,泡沫滅火系統正常,泡沫發生器不出泡沫的原因是現場人員操作不當,開錯了閥門。該廠針對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加強了員工安全培訓,在現場增設了自動監控系統,完善了現場設備、設施的標志和標識,制定了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問題: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4 分)
2.請列出儲罐區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6 分)。
3.為保障大檢修期間盲板抽堵作業過程中的安全,請提出相應安全措施?(6 分)
4.汽車罐車裝卸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6 分)
5.動火作業前和動火作業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6 分)
標準答案與評分細則:
1.(1)危害識別。
在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進行識別并評估危害可能帶來的風險大小。在此基礎上,編制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程序和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作業方案要由相關單位會簽。在進入受限空間前,受限空間作業地點所屬單位負責人與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應對作業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緊急情況下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
(2)工藝處置。
清洗與置換:根據受限空間盛裝(過)的介質特性,對受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
隔離:與受限空間相連的所有工藝管道要加盲板隔離,不允許用關閉閥門、水封代替加裝盲板,絕不允許有工藝介質進入受限空間內。與受限空間相連通的可能危及作業安全的孔、洞要進行嚴密地封堵。
通風:受限空間進行清洗置換并加盲板隔離后,應進行通風,將受限空間內的介質氣相部分置換出受限空間內。通風時應將受限空間的人孔、手孔、料孔、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全部打開,進行自然通風,必要時可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但采取用管道送風時,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安全后再進行送風,避免誤將其他介質送入受限空間內,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
降溫:受限空間作業前,應將溫度降至適宜人員進入作業的溫度。
(3)采樣分析。
受限空間作業前 30 min,應對受限空間內的氣體進行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如現場條件不允許,時間可適當放寬,但不應超過 60min。當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于 4% 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 0.5% 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 4% 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 0.2% 為合格。
(4)辦理作業許可證
受限空間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應持有施工任務單,到設施所屬單位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設施所屬單位安全負責人和領導要對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方可簽發“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5)現場檢查和安全技術交底。
受限空間作業前,基層單位必須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檢查交底,基層單位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會同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監護人,對需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設備設施進行現場檢查,對受限空間作業內容、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施工作業環境進行交底。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技術交底,并指派作業監護人。
2.嚴禁將香煙、打火機、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區和罐區。進入罐區機動車輛應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滅火器材,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企業應該健全罐區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儲罐使用管理、現場操作管理、防止人員中毒傷害、事故應急管理、職業安全教育、培訓等管理制度。罐區應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
3.(1)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盲板兩側均應安裝墊片,所有螺栓都要緊固,以保持嚴密性,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防護面具、眼鏡、防毒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
(2)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 30 m 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3)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采取防止酸堿灼傷的措施。
(4)在介質溫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采取防燙措施。
(5)若抽堵盲板的法蘭與塔、罐等帶壓或有危險物料的設備無切斷閥門或切斷閥門嚴重內漏無法隔離時,要采取退凈物料、撤壓、置換等措施,必要時需進行氣體采樣分析合格,同時要防止管線內的余壓或殘余物料噴出傷人。
4.(1)油罐車進入易燃易爆區域時必須安裝防火罩,嚴格控制進場車輛數量,汽車槽車在充裝過程應在指定位置停車。
(2)車輛駛入裝卸車鶴位后,必須熄火,拉緊手剎,安放防溜車措施,車輛鑰匙統-保管。
(3)對裝卸鶴管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按規定對接鶴管,確保鶴管嚴密。
(4)裝卸作業前,穿戴好勞保護品,導除人體靜電,連接好靜電接地裝置,并使用防爆工具。
(5)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
(6)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駕駛員均不得離開現場,在裝卸過程中,不得啟動車輛。
5.(1)作業前的安全防護措施
工藝處置及采樣分析:在設備及管道上動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并加好盲板;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通風換氣,經動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動火環境的檢查確認:作業前,要檢查確認動火環境是否安全,動火前應清除現場一切可燃物,并準備好消防器材。作業許可證的辦理:在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時,必須針對作業的內容結合作業位置、作業環境等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將安全措施填入“動火作業許可證”內。現場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動火作業前,基層單位必須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檢查交底,基層單位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會同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監護人,對需動火作業的設備設施進行現場檢查,對動火作業內容、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施工作業環境進行交底。作業前,應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動火監護人在監護過程中應佩戴明顯標志,動火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注意環境的變化,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動火,當作業內容發生變更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動火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具備一定的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有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書,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需經政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在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按規定穿戴好防護服裝、用品,確保作業過程中的自身安全。動火期間,一般要求距動火點 30 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氣體, 15 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液體。在距離動火點 30 的空間范圍內不得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噴漆作業,在 15 的空間范圍內不得同時進行刷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