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考試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考試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

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為公共科目,涵蓋了國家及地方層面的眾多法規與規范,內容廣泛且深入。盡管考試范圍廣泛,但考生只需通過系統學習和記憶,便能掌握大部分考點。
《安全生產實務》作為專業科目,其考察內容更具專業性和深度。這一科目不僅要求考生對安全技術有深入的了解,更需要他們具備解讀和處理實際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這種能力的培養,往往來源于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入的專業學習。
在考試形式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以客觀題為主,包括70道單項選擇題和15道多項選擇題。考生需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為草稿紙使用。
而《安全生產實務》科目則更為復雜,包含了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客觀題部分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類似,而主觀題部分則包括案例分析題,考生需使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書寫作答。為確保考試的公正性,所有草稿紙將由考試機構統一發放和回收。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通常分為兩個半天進行。一般上午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下午則考《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但請注意,部分省份可能會有所調整,具體以考試公告為準。
在考試合格標準方面,各科目及格分數為試卷滿分的60%,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意味著考生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科,即可順利獲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