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100%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2月20日吉林省應急管理廳發布《《吉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1年重點任務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確: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100%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配合,地方各級政府負責。)